很对朋友对于增资扩股融资的概念及其方式都很迷糊,或者说并没有深入的了解,那么在这里合肥注册公司的小编给大家做个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增资扩股融资?
增资扩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等方式扩大股本来获得所需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按扩充股权的价格与股权原有账面价格的关系,增资扩股融资可分为溢价扩股融资与平价扩股融资,因为一般没有折价扩股,否则就损害了老股东的利益。按资金来源形式的不同,增资扩股融资又可分为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的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是吸引直接投资、引入新投资者的过程,这一融资模式既有优点又有缺点。增资扩股所筹集的资金属于自由资本,与借入资本相比,不会降低企业的借款能力,对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有重要作用,也有利于直接获得所需的先进技术与设备以尽快提高生产能力。另外,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向投资者支付报酬,灵活有弹性,没有固定支付的压力,所以不会导致较大的财务风险。当然,这一融资模式也有不足之处,其一,由于投资者要分享企业收益,资金成本往往较高,尤其是企业经营状况较好和盈利较强时。其二,增资扩股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投资者可能要求获得一定的经营管理权,会影响或者完全控制企业的经营。
增资扩股融资的方式都有哪些?
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67条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首先须用于公司弥补亏损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可不再提取),有剩余的,方可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公司利润时,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可直接将之转增注册资本,增加公司股东的出资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69条之规定,增加公司资本是公积金的用途之一,需注意的是,当法定公积金转换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其公积金不能少于转增之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另,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除公司章程当中有对此事项进行特殊规定,不然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依据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
公司原股东增加出资
公司股东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7条的规定,将货币或是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投入公司,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且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需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价值,不得高估或是低估作价;作为出资的货币应当存入公司开设银行账户当中,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需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新股东投资入股
增资扩股时,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新股东投资入股的价格,通常依照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之比确定,溢价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